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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套筒連接規范標準JGJ355-2015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 [附條文說明]在線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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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JGJ 355-2015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5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695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的公告

    現批準《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為行業標準,編號為JGJ 355-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2、7.0.6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程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
年1月9日

前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0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0]43號)的要求,規程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本規程。
    本規程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 總則;2 術語和符號;3 基本規定;4 設計;5 接頭型式檢驗;6 施工;7 驗收。
    本規程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環東路30號,郵編:100013)。
    本規程主編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云南建工第二建設有限公司
    本規程參編單位:北京預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濟大學
                    中冶建筑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潤鑄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萬科企業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華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南建工第四建設有限公司
                    鄭州大學
                    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規程主要起草人員:沙安 王曉鋒 洪潔 蔣勤儉 趙勇 劉子金 錢冠龍 賴宜政 秦珩 李晨光 苗啟松 劉彥生 王天鋒 管品武 吳曉星 肖厚志 陳定華 付艷梅 朱愛萍 高迪 俞志明 許毅 彭福定 拜繼梅 劉暢
    本規程主要審查人員:吳月華 李曉明 沙志國 王自福 王桂玲 郭海山 楊思忠 朱永明 李本端 王劍非 李偉興 孟憲宏

 

 

1 總 則

1.0.1 為規范混凝土結構工程中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技術的應用,做到安全適用、經濟合理、技術先進、確保質量,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于非抗震設計及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地區的混凝土結構房屋與一般構筑物中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的設計、施工及驗收。本規程不適用于作疲勞設計的構件。

1.0.3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的設計、施工及驗收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和符號

2.1 術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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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在金屬套筒中插入單根帶肋鋼筋并注入灌漿料拌合物,通過拌合物硬化形成整體并實現傳力的鋼筋對接連接,簡稱套筒灌漿連接。

2.1.2 鋼筋連接用灌漿套筒 grout sleeve for rebar splicing
    采用鑄造工藝或機械加工工藝制造,用于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的金屬套筒,簡稱灌漿套筒。灌漿套筒可分為全灌漿套筒半灌漿套筒

2.1.3 全灌漿套筒 whole grout sleeve
    兩端均采用套筒灌漿連接的灌漿套筒。

2.1.4 半灌漿套筒 grout sleeve with mechanical splicing end
    一端采用套筒灌漿連接,另一端采用機械連接方式連接鋼筋的灌漿套筒。

2.1.5 鋼筋連接用套筒灌漿料 cementitious grout for rebar sleeve splicing
    以水泥為基本材料,并配以細骨料、外加劑及其他材料混合而成的用于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的干混料,簡稱灌漿料。

2.1.6 灌漿料拌合物 mixed cementitious grout
    灌漿料按規定比例加水攪拌后,具有規定流動性、早強、高強及硬化后微膨脹等性能的漿體。

2.2 符 號

Asgt&mdash;&mdash;接頭試件的**力下總伸長率;
    ds&mdash;&mdash;鋼筋公稱直徑;
    fg&mdash;&mdash;灌漿料28d抗壓強度合格指標;
    fyk&mdash;&mdash;鋼筋屈服強度標準值;
    L&mdash;&mdash;灌漿套筒長度;
    Lg&mdash;&mdash;大變形反復拉壓試驗變形加載值計算長度;
    u0&mdash;&mdash;接頭試件加載至0.6fyk并卸載后在規定標距內的殘余變形;
    u4&mdash;&mdash;接頭試件按規定加載制度經大變形反復拉壓4次后的殘余變形;
    u8&mdash;&mdash;接頭試件按規定加載制度經大變形反復拉壓8次后的殘余變形;
    u20&mdash;&mdash;接頭試件按規定加載制度經高應力反復拉壓20次后的殘余變形;
    εyk&mdash;&mdash;鋼筋應力為屈服強度標準值時的應變。

 

 

 

3 基本規定

3.1 材 料

3.1.1 用于套筒灌漿連接的帶肋鋼筋,其性能應符合現行**標準《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鋼筋混凝土用余熱處理鋼筋》GB 13014的要求。當采用不銹鋼鋼筋及其他進口鋼筋,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要求。

3.1.2 灌漿套筒的材料及加工工藝主要分為兩種:球墨鑄鐵鑄造;采用優質碳索結構鋼、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合金結構鋼或其他符合要求的鋼材加工。行業標準《鋼筋連接用灌漿套筒》JG/T 398-2012中,灌漿套筒的材料性能見表1、表2,灌漿套筒的主要結構見圖1。
    考慮我國鋼筋的外形尺寸及工程實際情況,規程提出了灌漿套筒灌漿端用于鋼筋錨固的深度(如圖1中的L0)及最小內徑與連接鋼筋公稱直徑差值的要求。全灌漿套筒的兩個灌漿端均宜滿足8ds的要求,半灌漿套筒的灌漿端宜滿足8ds的要求,ds為連接鋼筋公稱直徑。

表1 球墨鑄鐵灌漿套筒的材料性能


表2 鋼質機械加工灌漿套筒的材料性能

項目

 

性能指標

   

屈服強度σs(N/mm2)

 

&ge;355

   

抗拉強度σb(N/mm2)

 

&ge;600

   

斷后伸長率δ(%)

 

&ge;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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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灌漿套筒示意
L0-灌漿端用于鋼筋錨固的深度;D1-錨固段環形突起部分的內徑

3.1.3 本條提出的灌漿料抗壓強度為最小強度。允許生產單位開發接頭時考慮與灌漿套筒匹配而對灌漿料提出**的強度要求,此時應按相應設計要求對灌漿料進行抗壓強度驗收,施工過程中應嚴格質量控制。
    本條規定的檢驗指標中,灌漿料拌合物30min流動度、泌水率及3d抗壓強度、28d抗壓強度、3h豎向膨脹率、24h與3h豎向膨脹率差值為本規程第7.0.4條規定的灌漿料進場檢驗項目,初始流動度為本規程第6.3.8條規定的施工過程檢查項目,本規程第7.0.9條還提出了灌漿施工中按工作班檢驗28d抗壓強度的要求。
    灌漿料抗壓強度、豎向膨脹率指其拌合物硬化后測得的性能。灌漿料抗壓強度試件制作時,其加水量應按灌漿料產品說明書確定。根據行業標準《鋼筋連接用套筒灌漿料》JG/T 408-2013的規定,灌漿料抗壓強度試驗方法按現行行業標準《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GB/T 17671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加水及攪拌規定除外。
    目前現行的**標準《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GB/T 17671為1999版,該標準規定:取1組3個40mm&times;40mm&times;160mm試件得到的6個抗壓強度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為抗壓強度試驗結果;當6個測定值中有一個超出平均值的&plusmn;10%時,應剔除這個結果,而以剩下5個的算術平均值為結果;當5個測定值中再有超過平均值的&plusmn;10%,則此組結果作廢。

 

3.2 接頭性能要求


3.2.1 套筒灌漿連接接頭應滿足強度和變形性能要求。

3.2.2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的抗拉強度不應小于連接鋼筋抗拉強度標準值,且破壞時應斷于接頭外鋼筋。

3.2.3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的屈服強度不應小于連接鋼筋屈服強度標準值。

3.2.4 套筒灌漿連接接頭應能經受規定的高應力和大變形反復拉壓循環檢驗,且在經歷拉壓循環后,其抗拉強度仍應符合本規程第3.2.2條的規定。

3.2.5 套筒灌漿連接接頭單向拉伸、高應力反復拉壓、大變形反復拉壓試驗加載過程中,當接頭拉力達到連接鋼筋抗拉荷載標準值的1.15倍而未發生破壞時,應判為抗拉強度合格,可停止試驗。

3.2.6 套筒灌漿連接接頭的變形性能應符合表3.2.6的規定。當頻遇荷載組合下,構件中鋼筋應力高于鋼筋屈服強度標準值fyk的0.6倍時,設計單位可對單向拉伸殘余變形的加載峰值u0提出調整要求。

4 設 計

4.0.1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的混凝土結構,設計應符合**現行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的有關規定。

4.0.2 采用套筒灌漿連接的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30。

4.0.3 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采用符合本規程規定的套筒灌漿連接接頭時,全部構件縱向受力鋼筋可在同一截面上連接。

4.0.4 混凝土結構中全截面受拉構件同一截面不宜全部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

4.0.5 采用套筒灌漿連接的混凝土構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接頭連接鋼筋的強度等級不應高于灌漿套筒規定的連接鋼筋強度等級;
    2 接頭連接鋼筋的直徑規格不應大于灌漿套筒規定的連接鋼筋直徑規格,且不宜小于灌漿套筒規定的連接鋼筋直徑規格一級以上;
    3 構件配筋方案應根據灌漿套筒外徑、長度及灌漿施工要求確定;
    4 構件鋼筋插入灌漿套筒的錨固長度應符合灌漿套筒參數要求;
    5 豎向構件配筋設計應結合灌漿孔、出漿孔位置;
    6 底部設置鍵槽的預制柱,應在鍵槽處設置排氣孔。

4.0.6 混凝土構件中灌漿套筒的凈距不應小于25mm。

4.0.7 混凝土構件的灌漿套筒長度范圍內,預制混凝土柱箍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20mm,預制混凝土墻最外層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

5 接頭型式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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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灌漿套筒、灌漿料產品定型時,均應按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進行型式檢驗。灌漿套筒供應時,應在產品說明書中注明與之匹配檢驗合格的灌漿料。
    當使用中灌漿套筒的材料、工藝、結構(包括形狀、尺寸),或者灌漿料的型號、成分(指影響強度和膨脹性的主要成分)改動,可能會影響套筒灌漿連接接頭的性能,應再次進行型式檢驗。現行**標準《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鋼筋混凝土用余熱處理鋼筋》GB 13014規定了我國熱軋帶肋鋼筋的外形,進口鋼筋的外形與我國不同,如采用進口鋼筋應另行進行型式檢驗。
    全灌漿接頭與半灌漿接頭,應分別進行型式檢驗,兩種類型接頭的型式檢驗報告不可互相替代。
    對于匹配的灌漿套筒與灌漿料,型式檢驗報告的有效期為4年,超過時間后應重新進行。

5.0.2 鋼筋、灌漿套筒、灌漿料三種主要材料均應采用合格產品。本規程第3.1.2條提出了“灌漿套筒灌漿端用于鋼筋錨固的深度不宜小于插入鋼筋公稱直徑的8倍”的要求,如灌漿套筒的單側灌漿端用于鋼筋錨固的深度無法滿足8倍鋼筋直徑的要求,應采用與之對應的專用灌漿料進行套筒灌漿連接接頭型式檢驗及其他相關檢驗。

5.0.3 每種套筒灌漿連接接頭,其形式、級別、規格、材料等有所不同。考慮套筒灌漿連接的施工特點,在常規機械連接型式檢驗要求的基礎上,本規程增加了3個偏置單向拉伸試件要求。
    為保證制作型式檢驗試件的鋼筋抗拉強度相當,本條要求全部試件應在同一爐(批)號的1根或2根鋼筋上截取。實踐中盡量在1根鋼筋上截取;當在2根鋼筋上截取時,取屈服強度、抗拉強度差值不超過30MPa的2根鋼筋為好。

5.0.4 為保證型式檢驗試件真實可靠,且采用與實際應用相同的灌漿套筒、灌漿料,本條要求試件制作應在型式檢驗單位監督下由送檢單位制作。對半灌漿套筒連接,機械連接端鋼筋絲頭可由送檢單位先行加工,并在型式檢驗單位監督下制作接頭試件。接頭試件灌漿與制作40mm&times;40mm&times;160mm試件應采用相同的灌漿料拌合物,其加水量應為灌漿料產品說明書規定的固定值。1組為3個40mm&times;40mm&times;160mm試件。
    對偏置單向拉伸接頭試件,偏置鋼筋的橫肋中心與套筒壁接觸(圖2)。對于偏置單向拉伸接頭試件的非偏置鋼筋及其他接頭試件的所有鋼筋,均應插入灌漿套筒中心,并盡量減少誤差。鋼筋在灌漿套筒內的插入深度應為設計深度,不應過長或過小,設計深度示意見本規程第3.1.2條文說明圖1。


圖2 偏置單向拉伸接頭的鋼筋偏置示意圖
1-在套筒內偏置的連接鋼筋;2-灌漿料;3-灌漿套筒

    本條建議采用灌漿料拌合物制作不少于2組40mm&times;40mm&times;160mm的試件,主要是為了試驗時的檢查灌漿料抗壓強度是否符合本規程第5.0.5的要求。考慮到預估灌漿料的抗壓強度而提前試壓、試驗時達不到設計強度而要提供灌漿料28d抗壓強度等因素,宜多留置一些試件。

5.0.5 本條規定了型式檢驗時的灌漿料的抗壓強度范圍。型式檢驗試驗時灌漿料抗壓強度應滿足本條規定,否則為無效檢驗。
    本條規定的灌漿料抗壓強度試驗方法同本規程第3.1.3條,即按標準方法制作、養護的40mm&times;40mm&times;160mm的試件抗壓強度。檢驗報告中填寫的灌漿料抗壓強度應為接頭拉伸試驗當天完成灌漿料試件抗壓試驗結果。
    本條規定的灌漿料抗壓強度范圍是基于接頭試件所用灌漿料與工程實際相同的條件提出的。規定灌漿料抗壓強度上限是為了避免灌漿料抗壓強度過高而試驗無法代表實際工程情況,規定下限是為了提出合理的灌漿料抗壓強度區間(常規情況下為15N/mm2),并便于檢驗操作。
    本條允許檢驗試驗時灌漿料抗壓強度低于28d抗壓強度合格指標(fg)5N/mm2以內,但考慮到本規范第5.0.2條要求采用合格的灌漿料進行試驗,故尚應提供28d抗壓強度合格檢驗報告。對于28d達不到抗壓強度要求的灌漿料,試驗為無效試驗。
    本條規定了試驗時的灌漿料抗壓強度,實際上也是規定了型式檢驗的時間。本條提出的試驗時灌漿料抗壓強度指標要求以28d抗壓強度為依據,只要灌漿料抗壓強度符合本條規定,試驗時間可不受28d約束。但試驗時間不宜超過28d過長,以免灌漿料抗壓強度超過上限要求。如在不到28d時進行試驗,可通過預壓提前多留置的灌漿料試件確認28d可達到強度要求。

5.0.6 除本規程的規定外,關于套筒灌漿連接接頭型式檢驗試驗方法均按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包括儀表布置、測量標距、測量方法、加載制度、加載速度等。
    考慮到偏置單向拉伸接頭試件的特點,規程規定僅量測抗拉強度,故采用零到破壞的一次加載制度即可。對于小直徑鋼筋,偏置單向拉伸接頭試件可直接在試驗機上拉伸;對于大直徑鋼筋,宜采用專用夾具保證試驗機夾頭對中。除偏置單向拉伸接頭試件之外的其他試件,應按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規定確定加載制度。
    套筒灌漿連接接頭體積較大,且為金屬、水泥基材料、鋼筋的結合體,其變形能力較差。根據編制組完成的大量拉伸試驗,在測量標距L1(L+4ds)范圍內的變形中,灌漿套筒長度范圍內變形所占比例不超過10%。在大變形反復拉壓試驗中,如仍按L1確定反復拉壓的變形加載值,則變形主要將由4ds長度的鋼筋段“承擔”,會造成鋼筋應變較大而實際試驗拉力變大,檢驗要求超過常規機械連接接頭很多。
    在考慮套筒灌漿連接接頭變形特性的情況下,本條提出更為合理的大變形反復拉壓試驗變形加載值確定方法,灌漿套筒范圍內的計算長度對全灌漿套筒連接取套筒長度的1/4,對半灌漿套筒連接取套筒長度1/2。按本條規定的計算長度Lg,檢驗要求仍高于常規機械連接。
    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2010附錄A中大變形反復拉壓的加載制度為0&rarr;(2εyk&rarr;&mdash;0.5fyk)反復4次&rarr;(5εyk&rarr;&mdash;0.5fyk)反復4次&rarr;破壞,前后反復4次變形加載值分別取2εykL1和5εykL1。按本條規定,套筒灌漿連接接頭型式檢驗的前后反復4次變形加載值分別取2εykLg和5εykLg。
    本條第3款規定的僅是大變形反復拉壓試驗的變形加載值規定,變形量測標距仍取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中規定的L1(L+4ds)。

5.0.7 根據本規程第3章的有關規定,本條考慮接頭型式檢驗試驗的特點提出了檢驗及合格要求。對所有檢驗項目均提出了接頭試件抗拉強度要求;接頭試件屈服強度要求僅針對對中單向拉伸、偏置單向拉伸;變形性能檢驗僅針對對中單向拉伸、高應力反復拉壓、大變形反復拉壓(僅對中單向拉伸要求**力下總伸長率指標,三項檢驗均要求殘余變形指標),對偏置單向拉伸無此要求。

5.0.8 應按本規程附錄A所給出的接頭試件型式檢驗報告出具檢驗報告,并應包括評定結論。檢驗報告中的內容要符合附錄A表格的規定,具體形式可改變。

6 施 工

6.1 一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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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套筒灌漿連接應采用由接頭型式檢驗確定的相匹配的灌漿套筒、灌漿料。

6.1.2 套筒灌漿連接施工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6.1.3 灌漿施工的操作人員應經專業培訓后上崗。

6.1.4 對于**施工,宜選擇有代表性的單元或部位進行試制作、試安裝、試灌漿。

6.1.5 施工現場灌漿料宜儲存在室內,并應采取防雨、防潮、防曬措施。

 

6.2 構件制作

6.2.1 預制構件鋼筋及灌漿套筒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連接鋼筋與全灌漿套筒安裝時,應逐根插入灌漿套筒內,插入深度應滿足設計錨固深度要求;
    2 鋼筋安裝時,應將其固定在模具上,灌漿套筒與柱底、墻底模板應垂直,應采用橡膠環、螺桿等固定件避免混凝土澆筑、振搗時灌漿套筒和連接鋼筋移位;
    3 與灌漿套筒連接的灌漿管、出漿管應定位準確、安裝穩固;
    4 應采取防止混凝土澆筑時向灌漿套筒內漏漿的封堵措施。

6.2.2 對于半灌漿套筒連接,機械連接端的鋼筋絲頭加工、連接安裝、質量檢查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的有關規定。

6.2.3 澆筑混凝土之前,應進行鋼筋隱蔽工程檢查。隱蔽工程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縱向受力鋼筋的牌號、規格、數量、位置;
    2 灌漿套筒的型號、數量、位置及灌漿孔、出漿孔、排氣孔的位置;
    3 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質量、接頭面積百分率、搭接長度、錨固方式及錨固長度;
    4 箍筋、橫向鋼筋的牌號、規格、數量、間距、位置,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及平直段長度;
    5 預埋件的規格、數量和位置。

6.2.4 預制構件拆模后,灌漿套筒的位置及外露鋼筋位置、長度偏差應符合表6.2.4的規定。

 

 

 

表6.2.4 預制構件灌漿套筒和外露鋼筋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目

 

允許偏差(mm)

 

檢查方法

   

灌漿套筒中心位置

 

+2
  0

 

尺量

   

外漏鋼筋

 

中心位置

 

+2
  0

   

外露長度

 

+10
  0

   
#p#分頁標題#e#

6.2.5 預制構件制作及運輸過程中,應對外露鋼筋、灌漿套筒分別采取包裹、封蓋措施。

6.2.6 預制構件出廠前,應對灌漿套筒的灌漿孔和出漿孔進行透光檢查,并清理灌漿套筒內的雜物。

 

6.3 安裝與連接

6.3.1 連接部位現澆混凝土施工過程中,應采取設置定位架等措施保證外露鋼筋的位置、長度和順直度,并應避免污染鋼筋。

6.3.2 預制構件吊裝前,應檢查構件的類型與編號。當灌漿套筒內有雜物時,應清理干凈。

6.3.3 預制構件就位前,應按下列規定檢查現澆結構施工質量:
    1 現澆結構與預制構件的結合面應符合設計及現行行業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的有關規定;
    2 現澆結構施工后外露連接鋼筋的位置、尺寸偏差應符合表6.3.3的規定,超過允許偏差的應予以處理;

表6.3.3 現澆結構施工后外露連接鋼筋的位置、尺寸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中心位置

 

+3
  0

 

尺量

   

外露長度、頂點標高

 

+15
  0

   

    3 外露連接鋼筋的表面不應粘連混凝土、砂漿,不應發生銹蝕;
    4 當外露連接鋼筋傾斜時,應進行校正。

6.3.4 預制柱、墻安裝前,應在預制構件及其支承構件間設置墊片,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宜采用鋼質墊片;
    2 可通過墊片調整預制構件的底部標高,可通過在構件底部四角加塞墊片調整構件安裝的垂直度;
    3 墊片處的混凝土局部受壓應按下式進行驗算:


    式中:Fl&mdash;&mdash;作用在墊片上的壓力值,可取1.5倍構件自重;
          Al&mdash;&mdash;墊片的承壓面積,可取所有墊片的面積和;
          f&prime;c&mdash;&mdash;預制構件安裝時,預制構件及其支承構件的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設計值較小值。

6.3.5 灌漿施工方式及構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筋水平連接時,灌漿套筒應各自獨立灌漿;
    2 豎向構件宜采用連通腔灌漿,并應合理劃分連通灌漿區域;每個區域除預留灌漿孔、出漿孔與排氣孔外,應形成密閉空腔,不應漏漿;連通灌漿區域內任意兩個灌漿套筒間距離不宜超過1.5m;
    3 豎向預制構件不采用連通腔灌漿方式時,構件就位前應設置坐漿層。

6.3.6 預制柱、墻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臨時固定措施的設置應符合現行**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的有關規定;
    2 采用連通腔灌漿方式時,灌漿施工前應對各連通灌漿區域進行封堵,且封堵材料不應減小結合面的設計面積。

6.3.7 預制梁和既有結構改造現澆部分的水平鋼筋采用套筒灌漿連接時,施工措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連接鋼筋的外表面應標記插入灌漿套筒最小錨固長度的標志,標志位置應準確、顏色應清晰;
    2 對灌漿套筒與鋼筋之間的縫隙應采取防止灌漿時灌漿料拌合物外漏的封堵措施;
    3 預制梁的水平連接鋼筋軸線偏差不應大于5mm,超過允許偏差的應予以處理;
    4 與既有結構的水平鋼筋相連接時,新連接鋼筋的端部應設有保證連接鋼筋同軸、穩固的裝置;
    5 灌漿套筒安裝就位后,灌漿孔、出漿孔應在套筒水平軸正上方&plusmn;45&deg;的錐體范圍內,并安裝有孔口超過灌漿套筒外表面**位置的連接管或連接頭。

6.3.8 灌漿料使用前,應檢查產品包裝上的有效期和產品外觀。灌漿料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拌合用水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混凝土用水標準》JGJ 63的有關規定;
    2 加水量應按灌漿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確定,并應按重量計量;
    3 灌漿料拌合物應采用電動設備攪拌充分、均勻,并宜靜置2min后使用;
    4 攪拌完成后,不得再次加水;
    5 每工作班應檢查灌漿料拌合物初始流動度不少于1次,指標應符合本規程第3.1.3條的規定;
    6 強度檢驗試件的留置數量應符合驗收及施工控制要求。

6.3.9 灌漿施工應按施工方案執行,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灌漿操作全過程應有專職檢驗人員負責現場監督并及時形成施工檢查記錄;
    2 灌漿施工時,環境溫度應符合灌漿料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環境溫度低于5℃時不宜施工,低于0℃時不得施工;當環境溫度高于30℃時,應采取降低灌漿料拌合物溫度的措施;
    3 對豎向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灌漿作業應采用壓漿法從灌漿套筒下灌漿孔注入,當灌漿料拌合物從構件其他灌漿孔、出漿孔流出后應及時封堵;
    4 豎向鋼筋套筒灌漿連接采用連通腔灌漿時,宜采用一點灌漿的方式;當一點灌漿遇到問題而需要改變灌漿點時,各灌漿套筒已封堵灌漿孔、出漿孔應重新打開,待灌漿料拌合物再次流出后進行封堵; 
    5 對水平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灌漿作業應采用壓漿法從灌漿套筒灌漿孔注入,當灌漿套筒灌漿孔、出漿孔的連接管或連接頭處的灌漿料拌合物均高于灌漿套筒外表面**點時應停止灌漿,并及時封堵灌漿孔、出漿孔;
    6 灌漿料宜在加水后30min內用完;
    7 散落的灌漿料拌合物不得二次使用;剩余的拌合物不得再次添加灌漿料、水后混合使用。

6.3.10 當灌漿施工出現無法出漿的情況時,應查明原因,采取的施工措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于未密實飽滿的豎向連接灌漿套筒,當在灌漿料加水拌合30min內時,應**在灌漿孔補灌;當灌漿料拌合物已無法流動時,可從出漿孔補灌,并應采用手動設備結合細管壓力灌漿;
    2 水平鋼筋連接灌漿施工停止后30s,當發現灌漿料拌合物下降,應檢查灌漿套筒的密封或灌漿料拌合物排氣情況,并及時補灌或采取其他措施;
    3 補灌應在灌漿料拌合物達到設計規定的位置后停止,并應在灌漿料凝固后再次檢查其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6.3.11 灌漿料同條件養護試件抗壓強度達到35N/mm2后,方可進行對接頭有擾動的后續施工;臨時固定措施的拆除應在灌漿料抗壓強度能確保結構達到后續施工承載要求后進行。

7 驗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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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的混凝土結構驗收應符合現行**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的有關規定,可劃入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

7.0.2 工程應用套筒灌漿連接時,應由接頭提供單位提交所有規格接頭的有效型式檢驗報告。驗收時應核查下列內容:
    1 工程中應用的各種鋼筋強度級別、直徑對應的型式檢驗報告應齊全,報告應合格有效;
    2 型式檢驗報告送檢單位與現場接頭提供單位應一致;
    3 型式檢驗報告中的接頭類型,灌漿套筒規格、級別、尺寸,灌漿料型號與現場使用的產品應一致;
    4 型式檢驗報告應在4年有效期內,可按灌漿套筒進廠(場)驗收日期確定;
    5 報告內容應包括本規程附錄A規定的所有內容。

7.0.3 灌漿套筒進廠(場)時,應抽取灌漿套筒檢驗外觀質量、標識和尺寸偏差,檢驗結果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鋼筋連接用灌漿套筒》JG/T 398及本規程第3.1.2條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同一批號、同一類型、同一規格的灌漿套筒,不超過1000個為一批,每批隨機抽取10個灌漿套筒。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7.0.4 灌漿料進場時,應對灌漿料拌合物30min流動度、泌水率及3d抗壓強度、28d抗壓強度、3h豎向膨脹率、24h與3h豎向膨脹率差值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本規程第3.1.3條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同一成分、同一批號的灌漿料,不超過50t為一批,每批按現行行業標準《鋼筋連接用套筒灌漿料》JG/T 408的有關規定隨機抽取灌漿料制作試件。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檢驗報告。

7.0.5 灌漿施工前,應對不同鋼筋生產企業的進場鋼筋進行接頭工藝檢驗;施工過程中,當更換鋼筋生產企業,或同生產企業生產的鋼筋外形尺寸與已完成工藝檢驗的鋼筋有較大差異時,應再次進行工藝檢驗。接頭工藝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灌漿套筒埋入預制構件時,工藝檢驗應在預制構件生產前進行;當現場灌漿施工單位與工藝檢驗時的灌漿單位不同,灌漿前應再次進行工藝檢驗;
    2 工藝檢驗應模擬施工條件制作接頭試件,并應按接頭提供單位提供的施工操作要求進行;
    3 每種規格鋼筋應制作3個對中套筒灌漿連接接頭,并應檢查灌漿質量;
    4 采用灌漿料拌合物制作的40mm&times;40mm&times;160mm試件不應少于1組;
    5 接頭試件及灌漿料試件應在標準養護條件下養護28d;
    6 每個接頭試件的抗拉強度、屈服強度應符合本規程第3.2.2條、第3.2.3條的規定,3個接頭試件殘余變形的平均值應符合本規程表3.2.6的規定;灌漿料抗壓強度應符合本規程第3.1.3條規定的28d強度要求;
    7 接頭試件在量測殘余變形后可再進行抗拉強度試驗,并應按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規定的鋼筋機械連接型式檢驗單向拉伸加載制度進行試驗;
    8 **次工藝檢驗中1個試件抗拉強度或3個試件的殘余變形平均值不合格時,可再抽3個試件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判為工藝檢驗不合格;
    9 工藝檢驗應由專業檢測機構進行,并應按本規程附錄A第A.0.2條規定的格式出具檢驗報告。

7.0.6 灌漿套筒進廠(場)時,應抽取灌漿套筒并采用與之匹配的灌漿料制作對中連接接頭試件,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均應符合本規程第3.2.2條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同一批號、同一類型、同一規格的灌漿套筒,不超過1000個為一批,每批隨機抽取3個灌漿套筒制作對中連接接頭試件。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檢驗報告。

7.0.7 本規程第7.0.6條規定的抗拉強度檢驗接頭試件應模擬施工條件并按施工方案制作。接頭試件應在標準養護條件下養護28d。接頭試件的抗拉強度試驗應采用零到破壞或零到連接鋼筋抗拉荷載標準值1.15倍的一次加載制度,并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的有關規定。
7.0.8 預制混凝土構件進場驗收應按現行**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的有關規定進行。
7.0.9 灌漿施工中,灌漿料的28d抗壓強度應符合本規程第3.1.3條的有關規定。用于檢驗抗壓強度的灌漿料試件應在施工現場制作。
    檢查數量:每工作班取樣不得少于1次,每樓層取樣不得少于3次。每次抽取1組40mm&times;40mm&times;160mm的試件,標準養護28d后進行抗壓強度試驗。
    檢驗方法:檢查灌漿施工記錄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7.0.10 灌漿應密實飽滿,所有出漿口均應出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灌漿施工記錄。
7.0.11 當施工過程中灌漿料抗壓強度、灌漿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處理方案,經監理、設計單位認可后進行處理。經處理后的部位應重新驗收。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處理記錄。

附錄A 接頭試件檢驗報告

A.0.1 接頭試件型式檢驗報告應包括基本參數和試驗結果兩部分,并應按表A.0.1-1~表A.0.1-3的格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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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0.1-1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試件型式檢驗報告
(全灌漿套筒連接基本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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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接頭試件實測尺寸、灌漿料性能由檢驗單位負責檢驗與填寫,其他信息應由送檢單位如實申報;
        2 接頭試件實測尺寸中外徑量測任意兩個斷面。

表A.0.1-2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試件型式檢驗報告
(半灌漿套筒連接基本參數)

    注:1 接頭試件實測尺寸、灌漿料性能由檢驗單位負責檢驗與填寫,其他信息應由送檢單位如實申報。
        2 機械連接端類型按直螺紋、錐螺紋、擠壓三類填寫。
        3 機械連接端基本參數:直螺紋為螺紋螺距、螺紋牙型角、螺紋公稱直徑和安裝扭矩;錐螺紋為螺紋螺距、螺紋牙型角、螺紋錐度和安裝扭矩;擠壓為壓痕道次與壓痕總寬度。
        4 接頭試件實測尺寸中外徑量測任意兩個斷面。

表A.0.1-3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試件型式檢驗報告
(試驗結果)

    注:試件制作監督人應為檢驗單位人員。

A.0.2 接頭試件工藝檢驗報告應按表A.0.2的格式記錄。

表A.0.2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試件工藝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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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對中單向拉伸檢驗結果、灌漿料抗壓強度試驗結果、檢驗結論由檢驗單位負責檢驗與填寫,其他信息應由送檢單位如實申報。

 

本規程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可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hellip;&hellip;的規定”或“應按&hellip;&hellip;執行”。

 

 

 

 

 

 

引用標準名錄

    1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
    2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
    3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 50080
    4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
    5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
    6 《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2
    7 《鋼筋混凝土用余熱處理鋼筋》GB 13014
    8 《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
    9 《混凝土用水標準》JGJ 63
    10 《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
    11 《鋼筋連接用灌漿套筒》JG/T 398
    12 《鋼筋連接用套筒灌漿料》JG/T 408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

JGJ 355-2015

條文說明

制訂說明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 355-2015,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5年1月9日以第695號公告批準、發布。
    本規程編制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研究,總結了近年來國內外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實踐經驗和相關研究成果,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開展了專項研究,與國內相關標準進行協調,確定了相關指標參數。
    為便于廣大施工、監理、生產、檢測、設計、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規程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規程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還著重對強制性條文的強制理由做了解釋。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規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規程規定的參考。

附件下載:JGJ355-2015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 [附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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